【48812】鬼摸脑壳 “被害人”成“被告人”发布日期: 2024-06-30 来源:半岛电竞官方网站
2012年2月20日,丁涛、高圆、吕秀一起至姑苏虎丘婚纱商场收购婚纱及饰品,后丁涛带着购买好的婚纱及饰品回宾馆时,将上述物品忘记在出租车上,找寻未果,便向姑苏市虎丘派出所报案并留下手机号码。
2月21日正午,丁涛提议选用调包的方法偷盗一包婚纱以补偿丢掉,这一主见得到高圆、吕秀赞同。后三人事前预备了用婚纱下脚料和砖头装好的塑料袋,至金阊区十里桥8号爱琴之海婚纱店,丁涛、吕秀进入店内伪装看货、问询价格,招引店员注意力,高圆则趁店员不注意,用事前预备好的塑料袋将该婚纱店店门口装有婚纱礼衣的打包袋予以调包,打包袋内有女式礼衣、婚纱各2件。经判定,赃物算计价值人民币2765元。
案发后,虎丘派出所于接到店员报警,经查看店内监控录像,发现三名嫌疑人系曾因将购买的婚纱忘记在出租车上而向虎丘派出所等进行求助的丁涛、高圆、吕秀。后派出所干警使用丁涛留在派出所的手机及身份信息,将三人同时捉拿归案,追回赃物并发还被害人。
姑苏市金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丁涛、高圆、吕秀一起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盗罪,别离判处分金人民币4000元、人民币3000元不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三被告人一起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盗罪,依法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在一起违法中,被告人丁涛在提议以调包的方法偷盗婚纱以补偿丢掉,被告人高圆趁机进行调包,施行偷盗,均起最大的效果,系主犯。被告人吕秀伪装看货,招引店员的注意力,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被告人丁涛、高圆到案后,帮忙公安机关捕获同案犯,有建功体现,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被告人吕秀自动投案,系自首,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被告人丁涛、高圆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能够从轻处分。别的,考虑到本案三名被告人均系初犯,且本次违法动机仅是补偿丢掉的婚纱带来的丢掉。此外,作为违法目标的婚纱价值仅为2765元,且赃物现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补偿了被害人的丢掉,三被告人又自动交纳了产业刑履行保证金,有必定的悔罪体现,综上,决议对三被告人从轻处分并适用单处分金刑,遂作出如上判定。
本案三名被告人都是个体工商户,运营婚纱拍摄店,收入不菲,尽管违法实属偶尔,可是“偶尔”也须付出代价。在此,法官提示:不管吃亏也好,讨巧也罢,请多一份理性,少一份激动,罪责须自傲!期望“被害人”型的被告人不要再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王浩王达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