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化肥包装为啥不合格?发布日期: 2023-09-26 来源:半岛电竞网站
熟悉农业的朋友都知道化肥的种类有很多,每一种农作物都有不同的化肥来进行灌溉,能够完全满足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的各种需求。但是作为化肥生产厂商来说,不同的化肥用不同的化肥包装袋做包装很有必要,可以让人一目了然,且能更好的展示自己的品牌。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GB18382—2001《化肥标识、内容和要求》,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化肥包装必须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肥料名称。如***牌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如有商品名,可在产品的名字下以小1号字体标注。产品的名字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
①复混肥料应标明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其他元素不得计入总养分。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N、P2O5、K2O的百分含量,如45%的氮磷钾复混肥料15-15-15。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氮钾复混肥料20-0-10。
②中量元素肥料的养分含量:应分别单独标明中量元素养分含量及中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若加入微量元素,可标明微量元素,不得将微量元素含量与中量元素含量相加。
③微量元素肥料的养分含量:可分别标出各种微量元素的单一含量及微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
④若产品含氯,一定要标注明确含氯(高氯)、含氯(中氯)、含氯(低氯)字样。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要标明有机质含量,根据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现有标准,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中有机质含量要大于45%和20%。
生产许可证号(复混肥料)、农业登记证号和产品的标准编号。目前国家对复混肥料等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因此这些肥料的包装标识上要标明生产许可证的编号;根据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各省级农业行政主任部门对市场流通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进行登记管理,包装标识上同样要标注肥料登记证号。
该单位名称和地址应是经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
近年来国家对于三农问题逐渐重视,农资打假力度一直在升级。就在3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召开了202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新一轮的农资打假活动开启了。今年还起了个特别响亮的口号“春雷”,正所谓,春雷一声震天响,假冒伪劣皆落网。
作为生产商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化肥产品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很多企业往往忽略了化肥包装的重要性,不了解国家对此的相关规定,导致被抽查不合格,实在是冤枉,所以,化肥包装仅仅好看是不够的,只有落实国家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才是合格的包装,优秀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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